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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上半年池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4-07 10:52 安徽教师招考网 来源: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网同步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考试动态信息:2021年上半年池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更多关于池州市认定高中中职学校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公告,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网,以及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认证号和交流群(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网QQ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池州市2021年上半年认定高中、中职学校、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公告

      特别提醒: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关注本公告。

      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教育体育局:受理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关注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发布的公告。

      池州学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由该院学生处统一安排,申请人可咨询学校办理。

      ★池州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公告发布网址详见《池州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见附件)。

      按照安徽省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为有序衔接池州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现将我市2021年上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上半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4月12日至4月23日17时;6月18日-6月28日17时。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务必关注本人所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

      二、认定范围对象

      池州市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池州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池州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池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池州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池州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池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池州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池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

      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池州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查看。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1年上半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4月12日至4月23日17时;6月18日-6月28日17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池州学院2021届应届毕业生选择“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池州学院”为现场确认点。除池州学院2021届应届毕业生之外,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如实选择确认点,由于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发证的责任自负。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021年上半年池州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同样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1.4月12日--4月23日报名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29日;

      6月18日--6月28日报名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30日。

      2.地点:池州市广电中心大楼一楼教育考试大厅。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申请人进入确认现场时,请按要求提供安康码、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申请人到确认点提交材料前,请再次登录报名网,查询个人页面是否有留言。如有,请根据留言修正相关信息。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池州市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池州市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④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池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指定医院为池州市人民医院、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池州市中医院。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依申请人需求,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邮资到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选择邮寄方式,须在网报时自行录入详细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关注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查看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通知,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8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8号),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池州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2021年4月7日

      附件:

      池州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教师资格认定 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公告发布网址及栏目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0566-2317841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czsjtj.chizhou.gov.cn/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0566-3219827 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gc.gov.cn/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0566-3321231 东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dongzhi.gov.cn/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0566-6027685 石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hitai.gov.cn/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0566-5021343 青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653/0/page_1.html

      原文标题:池州市2021年上半年认定高中、中职学校、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公告

      文章来源: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原链接MD5:ae1d089e7ceb7a8cd67afa7e276b9e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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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2021年上半年池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来源于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具体最终信息请以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为准!

    (编辑:刘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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