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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精神医学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吸引更多医疗卫生人才来亳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的通知》(亳办〔2017〕76号),按照全市严重精神障碍关锁患者救治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名精神医学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初级及以上职称,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精神);初级职称人才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中级职称人才和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人才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纪守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引进对象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引进、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亳州先锋网(http://www.bzxfw.gov.cn/)、亳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zrsks.org.cn/)、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http://wjw.bozhou.gov.cn)和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网(http://www.ahbzwy.com/)以及有关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6日9:00至2021年4月23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阅知并签署《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正确填写《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引进精神医学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和报名当日安康码(绿码状态),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考报考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不限定比例。
(三)资格复审
由市卫生健康委、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对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依据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证书、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符合要求材料。在海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市外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关系在市外的证明材料,本市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材料。引进对象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所需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将通过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将在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六)公示引进
对考察结果合格人员,在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拟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不予引进。
四、人才待遇
录用人才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照规定享受亳州市事业编制在编人员工资福利,需至少服务五年,服务满五年后可以调动工作,可按照“对等、空编、自愿”的原则解决家属工作。对从“市外”(以人社部门劳动合同备案或缴纳社保情况为准)引进的人才,还享受以下待遇:
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安家费150万元,从工作次月开始享受连续五年每月10000元的生活补贴;
副高级职称人才给予安家费80万元,从工作次月开始享受连续五年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人才给予安家费70万元,从工作次月开始享受连续五年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初级职称人才给予安家费40万元,从工作次月开始享受连续五年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
具有本科学历的初级职称人才给予安家费10万元,从工作次月开始享受连续五年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
以上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均为税前金额。待遇享受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安家费按3∶1∶1比例分3年发放,若在五年聘用期内离职,生活补贴从当年停发,并全额退还已领取的安家费。目前,在亳州市内工作的人才不享受安家费和生活补贴。不在上述范围的人才待遇按照《亳州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亳办〔2017〕76号)执行。
五、有关事宜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辅导和培训活动。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5993305(市第五人民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8-5608752(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精神医学人才需求目录
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精神医学人才引进目录.xls【20 KB】
原文标题:亳州市精神医学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链接MD5:2c7d3ea362663fe39fd8c738abd108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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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miaom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