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利辛县委党校公开遴选教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开展中共利辛县委党校公开遴选教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中共利辛县委党校教员4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遴选范围
本县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中小学在编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政治理论功底扎实,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1980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中共利辛县委党校综合楼四楼办公室(地址:晴岚溪东路与高新路交口)联系电话:0558--8812274。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工作日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二)现场报名
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报考人员请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5张、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21年利辛县委党校公开遴选教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通讯方式保持畅通)。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及在笔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党校共同审查。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核准,相应减少遴选计划数。
如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低于6:1比例时,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3月24日、2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20分。笔试内容不设范围、不推荐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遴选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的人员先进入备课室,准备时间30分钟,然后再进入面试室。试讲时间30分钟,以了解其政策理论知识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遴选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主观题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中共利辛县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等额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党校资格复审,确定遴选人选。
八、公示和调动
对有关材料审核合格后,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58-8812274(中共利辛县委党校)
0558-8812151、8803137(利辛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8809913(利辛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 共 利 辛 县 委 组 织 部
2021年2月26日
(编辑:图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