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执行
2021-01-18 17: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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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执行
执行
(一)罚款的执行
1.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和对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处罚款,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
(2)对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以外的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旅客列车上或者口岸,被处罚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4)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级或者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出具省级或者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3.人民警察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在 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在 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返回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 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二)行政拘留的执行
1.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 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2.对同时被决定行政拘留和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应当先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的期限不计入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拘留所不具备戒毒治疗条件的, 可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代为执行行政拘留。
3.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 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 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 留的决定。
4.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5.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被处罚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决定机关报告;
(3)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
6.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试题演练】(多选)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下列有关罚款决定 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治安管理处罚中,罚款决定的执行也实行《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罚款决定与罚款 收缴相分离的原则
B.治安管理处罚中,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之一即是罚款20元以下且被处 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C.治安管理处罚中,如果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处所且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即使罚款超过50元也可以当场收缴
D.治安管理处罚中,公安机关在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到站之日起二日 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
【答案】ACD
【解析】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 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收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罚款决定书 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据此,A选项中关于治安罚款执行实行罚缴分离一般 原则的说法是正确的。这与《行政处罚法》规定也是一致的。治安管理罚款的当场缴纳,对此,要从三个方面掌握:
第一,当场收缴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①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③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这与《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有所不同。《行政处罚法》第47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48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B 项中混淆了治安罚款当场收缴的特殊额度与行政处罚的一般额度,是错误的,治安罚款50 元以下即可当场收缴。C项中关于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场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适用当场收缴的说法是正确的,即使罚款额度超过50元也不例外。
第二,当场收缴罚款的处理。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2 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行政处罚法》第50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 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 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与之相比,治安管理处罚专门指出了旅客列车当场收缴 的处理同样适用这一规定。C选项的说法正确。
第三,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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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