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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受贿罪

    2021-01-18 15: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安徽华图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安徽华图考试动态信息: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受贿罪。更多关于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受贿罪,安徽华图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以及安徽华图教育(anhuihuatu)认证号和交流群(国家公务员考试QQ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受贿罪

      受贿罪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 有的,以受贿论处。

      【试题演练】(单选)某甲在国家机关任职,某乙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某甲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某甲答应给某乙办事,但因故未办成。某乙见事未办成,要求某甲退回好处 费,某甲拒不退还,并威胁某乙如果再来要钱就告某乙行贿。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A.受贿罪

      B.诈骗罪

      C.敲诈勒索罪

      D.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

      【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第385条第l款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题中,某甲接受

      5万元好处费后主观上有为乙谋利的意思,但最终是否实际取得利益并不影响受贿罪的过程, 故甲成立受贿罪。但某甲恐吓某乙的行为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因在于甲已经实际占有了财物。故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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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陈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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