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
2021-01-12 15:4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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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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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
不当得利成立后,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试题演练】(单选)下列事实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
A.子女给父母养老费1万元
B.明知不欠他人钱款而为给付
C.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
D.为履行合同而支付对方金钱,后该合同被确认无效
【答案】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选项A属于履行道德上的义务,选项B属于明知无给付义务,选项C属于给付未到期债务,三者都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选项D属于“非债清偿”,支付金钱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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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