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0-06-19 09:17 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陕西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部分 报考政策
1.准备报名应注意什么?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填报。
网上报名时须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注册。报名时,所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网上注册并获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能变更。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对因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报考年龄有何规定?
报考人员的年龄规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因岗位特殊性、用人单位现有人员年龄结构的原因,少数职位作了具体的年龄限定。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规定为,报考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一线干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司法监狱系统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为不超过30周岁,法医、狱医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年龄规定执行。
“30周岁以下”是指截至2020年3月1日,不超过31周岁生日(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月日为准)都可认定为属于“30周岁以下”。其他年龄规定同理推计。
3.生源地指的是什么?
生源地是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4.报考有户籍条件的职位,对落户时间有何规定?
报考有户籍条件要求的职位,对报考人员的落户时间要求为2020年6月18日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5.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哪几种?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凡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6.毕业时间如何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7.在读的高等院校学生可以报考吗?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均不能报考;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9.能否以“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
具有“二学位”证书,且第二学位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查询的,可以第二学士学位上所载的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10.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具有大专、本科以及研究生学历的,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均符合学位要求。
11.招考职位表部分标注有“本省范围”具体是指?
“本省范围”是指“陕西生源、兵源,或具有陕西户籍的人员,或陕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
12.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报考设有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报考人员应将自己所学专业(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与拟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比较,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或对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详见招考公告附件)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再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
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也可与招考公告所附职位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确认,以便通过审核。
对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研究生专业二级学科的职位,报考者毕业证上的专业如果为其一级学科名称的,报名时应注明所学的二级学科(方向)。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交由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
13.哪些人可以报考特设职位?有何具体规定?
招考职位中注明的“特设职位”,专门面向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限规定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在乡镇工作的事业编制在岗人员,以及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六类人员。
具体规定为: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服务满3年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服务满5年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在乡镇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0年之前招聘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年),可以报考特设职位。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年度考核须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截止2020年3月1日,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特设职位。退役士兵报考特设职位的,不享受《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规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本次考试特设职位须符合当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人员尚在服务期内或服务期已满的,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服务满3年的,可以报考非特设职位。
14.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15.怎样理解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的情形?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职位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一旦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应当回避的关系,因而不能报考。
16.哪些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需要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已在职位表进行了标注。
17.哪些人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怎样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申请减免报名费的,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先进行网上交费确认。在7月6日-7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待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办理相关减免业务咨询电话029-89530805、89538291,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3:30-17:00。各市(区)分别负责本地区申请减免报名费用人员的核查工作。
18.对笔试开考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本次考试不设笔试开考比例,网上报名后无需进行未达开考比例的调剂改报。
19.报名登记表是否必须打印?
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将开通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的网络打印程序,考生凭报名信息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20.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怎么办?户籍证明、驾照、护照能够代替身份证吗?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如:户籍证明、驾照、护照等)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1.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预计2020年8月25日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2.能否申请复核笔试成绩?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0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对成绩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将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复核结果公告;对复核需要更正的结果将书面告知相关考生。
23.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考职位层级、类别或地域,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4.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有什么规定?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
(1)加分的范围条件和分值
加分范围:在2011年之后退役,报名参加本次笔试,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役的人员。
加分分值: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2)受理加分的程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人员网上下载加分申请表(见本公告附件),在7月27日至7月29日期间,向退役士兵档案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初审,主要审核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立功受奖情况、入伍和退役时间、全日制学历层次及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初审合格人员数据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汇总,交由各市委组织部复核后赋予分值,经网上公示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加分。
(3)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须提供士兵登记表、退伍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证章原件和奖励登记表;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验证报告单;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上述审核材料中,若原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存的,可不用考生递交。
25.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哪些资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报名登记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
报考面向少数民族考生的职位,或报考限定户籍、生源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户口本。
获得加分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申请加分的有关材料,由资格复审机关进行复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复审。
其他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时,不需要出具用人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但被录用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向审查单位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7.已经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到证书的可否报考?
正在办理报考职位要求的计算机、外语、会计、法律等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
至2020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其录用资格。
28.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有何规定?
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职位,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司法系统监狱和戒毒机构职位。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均需参加体能测评。测评执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本次招考公告附件)。体能测评时,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
29.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详见招考公告附件)。
30.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在当日复查;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在当日、当场复查。
31.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
32.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系统职位、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须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司法系统监狱和戒毒机构职位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之外,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标准执行,其视力标准为双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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