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公基备考:行政处罚
2017-11-17 09:44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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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公基备考: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指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与行政处分同属违法制裁手段,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实施的行政制裁。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行政处罚的法定分类有: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学理分类:
根据内容不同,分为:
(1)声誉罚,即申诫罚:警告;
(2)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4)人身罚:行政拘留。
典型例题:交警大队以张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张某1个月的驾驶证,这一行为属于( )。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监督检查
D.行政强制执行
解析:交警大队对张某违章停车行为做出暂扣驾驶执照属于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违法但未犯罪的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所以,A为正确选项。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一)法律:可以设定所有处罚。且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法律设定。
(二)行政法规:限制人身自由除外
(三)地方性法规: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除外
(四)部门规章:警告或一定数量的罚款(国务院规定上限)
(五)地方政府规章:警告或一定数量的罚款(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上限)
典型例题:(判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必须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解析: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三、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决定与执行程序。
决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听证程序和一般程序三种。
(1)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第一,事实确凿,有法律依据;第二,警告或罚款(公民50元以下;组织1000元以下)
(2)听证程序适用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额罚款。
(3)一般程序:调查或检查时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负责人决定(严重的处罚由单位负责人集体决定)
执行程序包括职能分离与当场收缴罚款。
罚缴分离。是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当场收缴的适用情形: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典型例题:下列行政处罚中,可以当场作出处罚的是( )。
A.行政拘留 B.警告 C.责令停业停产 D.没收违法所得
解析:在行政处罚中,可以当场作出处罚的即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是警告与罚款,所以B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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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图小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