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公基备考:姓名权与名称权
2017-10-13 11:20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安徽华图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安徽华图发布公共基础知识:2017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公基备考:姓名权与名称权。更多关于2017安徽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备考,公基备考,安徽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请关注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安徽事业单位招考(ahsydwzk)公众号和交流群。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为帮助考生备考2017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此为你整理发布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备考相关知识。此外,安徽华图为您提供华图学习平台,希望对广大事业单位考生有所帮助。收藏本站或者关注微信:世纪青年(anhuihuatu)认证公众号获取更多备考资源。更多事业单位资讯欢迎订阅安徽华图教育官方事业单位微信号:ahsydwzk。欢迎加入2017安徽事业单位招聘QQ群:116013809。
2017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公基备考:姓名权与名称权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称权则是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其名称,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姓名与名称是自然人、法人用以确定、表明自己身份,彼此间相互区别的符号,是使自然人或法人特定化的标志,也是社会个体体现个性,人格独立的标志。因此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姓名权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姓名决定权。姓名决定权又称命名权,是指自然人选择特定文字作为自己姓名的权利。享有命名的权利是自然人的基本权利,但自然人决定自己的名字以具备意思能力为前提。公民的姓名通常由其父母选定,当公民有识别能力时,也可自己选定姓名。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同时每个自然人也可自主决定自己的名字,以及自己的笔名、艺名、别名等其他名字。
(2)姓名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自然人有权使用自己的名字并排除他人加以使用的权利。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享有专用权,既有权禁止他人使用,也有权排斥他人阻止自己使用。自然人可以自己在民事活动中使用姓名,也可以许可他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自己的授权使用姓名,同时还有要求他人正确使用其姓名的权利。
自然人使用姓名也有一定的限制。在一定场合中有使用正式姓名的义务,如在具有法律意义的证件、契约、文书上签名及向司法机关作证的情况下,应当使用其正式姓名。自然人同时也不得滥用姓名权,不得基于不正当的目的或有违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的原则允许他人使用其姓名,转让其姓名等。
(3)姓名变更权。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对自己已经登记的姓名进行改变的权利。公民有权依自己的意愿对已经登记的姓名进行更改,但应遵循一定的法定条件与程序,不允许随意变更。对此,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于笔名、艺名等非正式的姓名,其变更不受此限制。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2017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注!安徽华图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整理了2017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帮助考生快速突破记忆瓶颈,获取考试高分。
——推荐阅读——
招考信息--2020安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职位表|报名入口|备考咨询
面试相关--2020安徽事业单位成绩查询|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辅导课程--2020年安徽事业单位笔试课程|面试课程|图书|网课
备考指导--2020安徽事业单位时政热点|每日一练| 资料|历年试题
以上是2017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公基备考: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
(编辑:图小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