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招15018人公告 职位表(2)
2017-03-01 08:32 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二)面试。
除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本次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外办、省地质局等5家单位招录的专业技术类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科目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参加专业科目测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后,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将在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进行组织。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未达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研究决定。
六、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由招录机关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本次考录的部分职位设置职位组(即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报名人员按职位组报考,录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粤东西北地区乡镇机关从大学毕业生中招录乡镇公务员职位,以县为单位进行设置,先不明确具体乡镇,待人员录用后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具体乡镇工作。
粤东西北地区乡镇机关职位如出现空缺,可在报考同一县同一项目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补录,不区分空缺职位原规定的专业条件,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职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补录机会。如本县内调剂补录后尚有空缺,可依上述原则在本市内同一项目考生中调剂补录。调剂补录的考生须在职位所在县的乡镇工作满5年。
七、任职定级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招考职位标明“主任科员以下”或“副主任科员以下”的,任职定级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执行;招考职位标明具体职务的,按招考职位任职定级。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发布,并在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同步转发,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务员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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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