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法干警行测备考:工程问题巧设“特值”
2015-05-07 13:16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一直备受关注,作为公务员的其中一种类型,政法干警行测考试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而在政法干警行测考试中,工程问题是常考题型,为了帮助大家做好这类题型的备考,小编特为大家分享一下如何运用特值法巧解工程题。
特值法,就是在题目所给的范围内取一个满足题干要求的、恰当的特殊值直接代入,并由此计算出结果。当题目中的未知量具有任意性,即无论取任何值都不影响最终结果时,可选择特值法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从而达到快速解题的目的。
特值的设定,需要满足题干的要求,并且不影响计算结果。如果设定的特值影响计算结果,就需要采取其它方法进行解答。
在政法干警行测笔试过程中,工程问题出现的频率也较高。工程问题对考生来说并不陌生,在初中甚至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接触。但是行测中涉及工程问题的题目相对要难一点,需要一定的技巧,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寻找到正确答案。这时候,使用特值法非常有效,能够快速得到答案。
工程问题特值的设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总体来说,特值的设定目的是方便题目的解答。设定的特殊值可以是“1”,也可以是“100”,也可以是“最小公倍数”,甚至是“工程效率的最简比例”(已知甲10天的工作量与乙8天的工作量相当,可以设甲每天的工作量为8,乙每天的工作量为10)。在设定特值的时候,要根据题目的实际情况而定,巧设“特值”。
例如:
(1)一项工程,甲一人做完需30天,甲、乙合作完成需18天,乙、丙合作完成需 15天。甲、乙、丙三人共同完成该工程需多少天?
A.8天 B.9天 C.10天 D.12天
分析:设工作总量为30与18的最小公倍数,即90。则甲的效率为3,甲、乙效率之和为5,乙、丙效率之和为6,可求乙效率2,丙效率为4,甲、乙、丙合作的天数为90÷9=10。
这道工程题的特值设定为30与18的最小公倍数,快速求出乙、丙的工作效率,最终得到正确答案。
(2)一项工程由甲、乙、丙三个工程队共同完成需要15天,甲队与乙队的工作效率相同,丙队3天的工作量与乙队4天的工作量相当。三队同时开工2天后,丙队被调往另一工地,甲乙两队留下继续工作。那么,开工22天后,这项工程:
A.已经完工 B.余下的量需甲乙两队共同工作1天
C.余下的量需乙丙两队共同工作1天 D.余下的量需甲乙丙三队共同工作1天
分析:由于丙队3天的工作量与乙队4天的工作量相当,不妨假设丙队每天的工作量为4,乙队每天的工作量为3,则甲队每天的工作量为3。这项工程总的工作量为(4+3+3)×15=150,则工作22天后,工程还剩下150-(4+3+3)×2-(3+3)×(22-2)=10 的工作量,正好让甲、乙、丙三队共同工作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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