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5-02-12 11:53 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12: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一)邮件发送至gwy@tjciq.gov.cn。
(二)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天津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填写。
(三)正文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五)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月13日12:00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声明中需注明“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22-65661215。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我局将按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3月7日面试考生,请在3月6日13:00-16:00,到我局综合办公楼2楼212室进行资格复审;3月8日面试考生,请在3月7日13:00-17:00,到我局综合办公楼3楼308室进行资格复审。
(二)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交通示意图见附件1。
(三)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该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考生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如无工作证可不提供)。
2、考试报名登记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贴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与报名职位要求匹配的外语考试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须携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确有困难可延至考察时提供),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6、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职位代码。
三、面试安排
(一)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面试拟于3月7日、8日进行。请考生面试当日早上8:00前进入候考室报到及候考,8:50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9:00正式开始面试。
(三)地点:同资格复审地点。
(四)成绩公布:2015年3月11日,考生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五)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职位名称、职位代码、面试入围分数线、时间安排等内容见附件2(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我局无调剂和递补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日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将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时间暂定为3月9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及考察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视情况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相应人选。
五、注意事项
考生自行解决食宿、交通及体检费用。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与我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鞠剑东 联系电话:022-65661217
附件:1.交通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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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