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5-02-12 11:43 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02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zhaokao@shciq.gov.cn进行确认,要求如下:
1.邮件标题格式:“***(职位代码) + ***(姓名)面试确认”;
2.邮件正文请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手机号码(请注明“上海号”或“非上海号”);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说明。
4.邮箱具有自动回复功能,如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来电确认。为确保及时收到回复邮件,请考生尽量使用国内主流邮箱,如网易、新浪等。
5.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放弃面试资格,须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1),于2月15日前传真至021-68547353或发送扫描件至zhaokao@shciq.gov.cn。考生随意放弃面试等不诚信行为将按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报送。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人社部网站下载),贴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报名推荐表(人社部网站下载),加盖学校公章,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6.学校开具的2015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7.学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8.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复印件;
9.重要的获奖证明原件、复印件;
10.粘贴照片的《面试通知书》(附件2)。
(二)社会在职人员: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工作证原件、复印件(如无工作证可不提供);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人社部网站下载),贴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
6.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7.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复印件;
8.重要的获奖证明原件、复印件;
9.粘贴照片的《面试通知书》(附件2)。
(三)待业人员: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待业证明以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人社部网站下载),贴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复印件;
7.重要的获奖证明原件、复印件;
8.粘贴照片的《面试通知书》(附件2)。
(四)其他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要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要提供学历学位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要求和程序。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5年03月07日至03月10日间进行,每日上午0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07: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4,面试具体候考时间安排见附件5。
报到地点: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靠近丁香路)。面试地点和乘车方式见附件6。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的人员均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考察。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为1:1。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宜
1.体检费由我局承担。考生食宿、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1-33606137;联系人:谢老师、彭老师。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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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