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预测卷4
2012-07-19 10:13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预测卷4
二、判断题:31~4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31.人格尊严受民事主体行为能力的影响。 ( )
3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解除的,当事人不承担责任。 ( )
33.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 ( )
34.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
35.追及性是抵押权的性质之一。 ( )
36.财产共有关系中的共有人只能是自然人。 ( )
37.承揽人对承揽中的意外损失不负担责任。 ( )
38.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就是法人的代理人。 ( )
39.债权人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 )
40.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由其母亲继承。 ( ) 点击查看答案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培训辅导 (面授)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培训辅导 (网校)
(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