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资料:民法模拟20
2012-07-02 14:29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资料:民法模拟20
16.甲欠乙1万元钱.双方约定于2002年5月20清偿,到期后,甲并未归还。乙后来到广州,2004年3月15日乙在广州出车祸,昏迷,经多方治疗2005年4月20恢复健康。乙对甲的诉讼时效届满日为( )。
A.2004年5月20日
B.2005年3月15日
C.2005年5月20日
D.2005年6月25日
17.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 )。
A.用益物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所有权
18.关于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继承人应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全部债务
B.继承人可以只继承遗产而拒绝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C.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D.继承人有权按其意志决定是否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19.依法可以转让的人身权是( )。
A.合伙的名称权
B.荣誉权
C.肖像权
D.法人的名誉权
20.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牛合同。甲将牛交付乙,乙宰杀牛后得牛黄100克,卖后获价款8千元。甲乙就该牛黄款发生争执。依法律规定,牛黄款应归( )。
A.甲所有
B.甲乙平分
C.乙所有
D.甲乙共同共有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资料:民法模拟20解析
16.D【解析】《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本题中,乙对甲的诉讼时效由于乙的昏迷而要从原因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2个月零5天。故选D。
17.C【解析】所有权、用益物权,属于财产权,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享有。《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据此,名誉权为自然人、法人,甚至其他组织都可以享有的。
18.C【解析】《继承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故选C。
19.A【解析】《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可以依法转让。”
20.C【解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孳息归原物所有人收取。本题中,牛为原物,牛黄为孳息,乙取得了牛的所有权,所以牛黄作为孳息应该归乙所有。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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