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徽城镇2010年度招聘高校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2010-12-13 19:3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http://ah.huatu.com/ 作者: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切实加强我镇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社区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徽城镇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招聘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高校毕业生8名,其中:男6名,女2名,由镇统一安排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主要担任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具体工作服从镇、村(社区)安排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农村和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奉献精神强。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对象 黄山市户口(本市生源),2007届及以后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步骤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实行考试(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1、报名地点和时间: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报名地点:歙县人社局(原县劳动局大楼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咨询电话:6513244 网址: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资格初审:报名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报名时即接受资格审查。
3、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的测试,主要包括县情、镇情、时政常识、党建基础理论、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及男女比例以1:1.5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
5、考生总成绩合成:笔面试后,按笔试30%、面试70%合成考生总成绩。有下列加分因素之一的,予以加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中共党员加2分; (2)参加工作后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加1分。 以上获奖情况需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一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以高层次计分,不重复计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6、考核:考核工作由镇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因考核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7、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顺序依次递补。
8、聘用:根据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5天,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与徽城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到村、社区任职人员为编外合同管理,与徽城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3年,到下列村(紫阳村、问政村、程家坞村、南源口村、大梅口村、南屏村、金山村、鲍川村、就田村)工作的,月工资1100元,误餐补助100元;到下列村、社区(范村、练江村、北关村、渔梁村、旸村村、解放社区、新南社区、新北社区、新路社区、斗山社区、渔梁社区、新安社区)工作的,月工资900元,误餐补助100元。工作期间按照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六、招聘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1、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吴云忠 副组长:洪淦虎 成 员:章峻路、章筱萍、江止、曹文磊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章峻路 副主任:章筱萍 成 员:胡荣萍、姚琬、吴军
2、招聘工作由县纪检委、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指导。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徽城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歙县徽城镇党委
歙县徽城镇镇政府
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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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