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总站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报考我总站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安排、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我总站已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仍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
时间:2011年2月22日至25日,共4天。
面试每日上午9时、下午13时30分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时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上午8时50分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下午12时30分前报到完毕,下午13时2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以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地点:珠海边检总站警官培训中心(珠海市平沙镇平台大道侧大海环居委会附近;联系电话:0756-8166211,8166220,8167691)。
乘车路线:乘坐珠海市204、502、608路公交车至“台农创业园”下即可。考生也可乘坐我总站面试接生大巴赴面试考场。(乘坐总站接生大巴地址为珠海市拱北南洋海景酒店停车场出口处,仅限参加本批次考试考生本人乘坐,发车时间分别为上午6:50分和中午11:20分)
三、面试必须携带的材料
(一)2012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二)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三)入围0701266011职位的面试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或《失(待)业证明》(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五年以上基层行政机关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需详细注明考生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年月日、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单位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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