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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蚌埠市201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事业单位交流群:146174988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我市1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人员(见附件1),其中编制内人员23名,编制外人员13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牵头组织,采取集中报名和笔试、分别组织面试、集中健康体检、分别考察政审、集中发布录用公告、分别签定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28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8、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研究生。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1年4月20日--4月24日(周三至周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蚌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凤阳东路715号市人才市场)。

4、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户口薄、学历证、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有关证件材料,2011年7月15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被聘用的资格。

符合加分规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选聘生(“村官”)还须提供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由招聘单位报市人社局事业科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加分。

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除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外,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可于4月26日上午8:30--11:3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胜利中路35号)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应聘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出现等额的,设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专业测试各项成绩的最低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

6、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费收据,于5月10日(周二)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7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笔试费用。

(二)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等相关知识。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面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于5月25日在蚌埠人事人才网公告。

(三)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一般采取专业知识笔试、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

专业测试全过程要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专业测试结束后,应当场在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监督下,即刻合成专业测试成绩后签字封存。

参加专业测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专业测试中的各项成绩分数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四)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7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632;考务咨询电话:0552--2056631;监督举报电话:0552--204307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蚌埠市201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蚌埠市人事人才网(www. bbrsrc.ah.cn,备用网址http://bbrc.ahhr.com.cn)查询。

本次招聘考试,市人社局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件:1蚌埠市201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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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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