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禹会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禹会区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切实配齐配强我区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着力提升“两院一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秦集镇卫生院
招聘岗位7个,其中:
1、外科医师:1名(具有外科执业医师资质)
2、公卫医师:1名(具有公卫执业医师资质)
3、妇产科医师:1名(具有妇产科执业医师资质)
4、护士:4名(具有执业护士资质)
钓鱼台街道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聘岗位3个,其中:
1、药师:1名(具有药剂师资质)
2、检验师:1名(具有检验师资质)
3、护士:1名(具有执业护士资质)
(二)应聘人员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护士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护师资格或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没有违反医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行为。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试用和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要做到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招聘结果“三公开”。
第一阶段:报名审核阶段(2010年11月11日~18日)。
2010年11月15日-18日,报名者需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原件经现场审对无误后自行带回。应聘人员需当时选择应聘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监察局及区卫生局联合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统计应聘人员及应聘比例,确定实际招聘岗位后发放准考证。
第二阶段:笔试和面试阶段(11月19日~11月30日)。
1、笔试:笔试时间为11月20日上午。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各专业知识及公共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招聘名额与应聘者要达到1:3的比例,如达不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70分。
2、面试:面试时间为11月28日。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公共知识。满分3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后即为应聘考试成绩。
第三阶段:体检和公示阶段(11月30日~12月8日)。
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第四阶段:考察聘用阶段 (12月10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各用人单位统一办理聘用合同。如有举报由区监察局负责查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请登陆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五、岗位待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首次聘期为一年,并一年一聘。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报区卫生局同意后予以解聘。平时由秦集镇卫生院和钓鱼台街道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和考核,工资待遇按医改相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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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