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事业单位公基知识:单纯的抢就是抢劫罪吗?
2019-12-30 09:11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安徽华图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安徽华图发布公共基础知识:2019年安徽事业单位公基知识:单纯的抢就是抢劫罪吗?。更多关于事业单位备考,2019事业单位,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安徽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请关注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安徽事业单位招考(ahsydwzk)公众号和交流群。
2019年安徽事业单位公基知识:单纯的抢就是抢劫罪吗?
(一)普通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条件:
1.目的:非法占有(不合法的占为己有)
2.手段:暴力、胁迫(不是出于自愿,被迫的)、其他方法(考试常出现昏醉抢劫)
昏醉抢劫举例:甲想抢乙的包,没有采取直接的打或者伤害的行为,而是请乙喝酒,把乙灌醉后拿走了乙的包,这种行为就是昏醉抢劫。
3.结果:劫取了公私财物(把想抢的东西抢到手了)
由此,从构成条件里还可以总结出普通抢劫罪的一点是要求“实施暴力和取财的时间——两个当场”(暴力是当场实施、财物也是当场拿到手)。
【练习题】
老李晚上出门散步,在酒吧门口看见一男子酩酊大醉在地上,遂对围观群众谎称自己是该男子的亲戚,将男子扶到偏僻之处后拿走其钱包,内有人民币万余元,老李的行为构成了:
A.盗窃罪 B.诈骗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
【答案】A
【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解析】确实涉及到了喝醉,但题中的男子喝醉并不是老李灌醉的,所以并不符合昏醉抢劫,同时在本题中老李没有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不符合三个构成条件里的手段,因此本题不选择抢劫罪,选择盗窃罪是因为老李的行为相当于偷,本题中没有涉及到老李对男子的欺骗,也没有涉及对物暴力,因此选择A。
(二)转化型抢劫
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构成条件:
1. 罪名: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犯的是三罪中的一个即可,这里可以看出抢劫罪 不是单纯依靠抢。)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在盗窃罪这记住一个行为“偷”,只要被害人丧失了对物的控制时,达到犯罪数额,就构成此罪。)
诈骗罪:行为人采用欺骗手段—使他方产生认识错误—他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一方有损失—一方获利(符合这个模型就构成诈骗罪。)
例如:甲欺骗乙说自己会变魔术,可以把甲的50元变为100元,让甲闭眼5秒钟,甲睁眼后乙不见了,问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回答:不构成,因为不符合链条中的“他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甲并没有想把自己的50元钱给乙。没有处分,所以没有完美的走完整个链条,不构成诈骗罪。)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抢夺罪这记住一条主线,对物暴力,不对人暴力,也就是说单纯想获得物,并不想伤害人。)
2. 目的: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
3. 暴力:采取的暴力要能压制对方反抗(就是能够让对方不在继续追下去的方式,比如拿到乱砍、拿枪等等。)
【练习题】
甲盗窃乙的钱包,乙发现后追赶,甲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乙乱刺,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盗窃罪、抢夺罪
【答案】A
【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解析】首先出现了转化型抢劫罪的三罪中的盗窃罪,其次出现了暴力手段,甲拿匕首乱刺,之所以拿匕首乱刺目的是抗拒抓捕,因为乙在追甲,综合看来是完全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此题不在单纯是抢夺和盗窃了,因此答案为A。
——推荐阅读——
招考信息--2020安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职位表|报名入口|备考咨询
面试相关--2020安徽事业单位成绩查询|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辅导课程--2020年安徽事业单位笔试课程|面试课程|图书|网课
备考指导--2020安徽事业单位时政热点|每日一练| 资料|历年试题
以上是2019年安徽事业单位公基知识:单纯的抢就是抢劫罪吗?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