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公基每日一练及解析:8月10日
2019-08-10 09:47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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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公基每日一练及解析:8月10日
1.甲与乙共谋枪杀丙,两人先后开枪,甲未击中丙,乙击中丙,造成丙死亡,甲构成( )。
A.故意杀人未遂
B.故意杀人既遂
C.犯罪终止
D.犯罪预备
2.根据《刑法》规定,下列不属于主刑的是( )
A.拘役
B.死刑
C.管制
D.罚金
3.(多选题)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以外,都适用本法。这里的“领域”包括( )。
A.领陆、领水、领空
B.我国的船舶、航空器
C.我国驻外使、领馆
D.外国驻我国的使、领馆
4.关于刑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因刑事责任被某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所以李某一共被剥夺了6年的政治权利。
B.我国刑罚的附加刑包括了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对于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
C.关于犯罪人员主动自首之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刑罚。
D.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在已满追诉期限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5.张某看到楼道里的灯线接到了自家的电表上,误认为是电工李某干的,就到李某家大骂,引发一场混战。结果张某的哥哥被李某打断了四颗牙齿。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承担六成的责任,赔偿三万余元。这件事告诉我们( )。
A.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刑事制裁
B.侵犯公民人格尊严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C.公民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D.我国法律不保护违法犯罪分子的权益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B
解析: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杀人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构成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题干中甲乙两人合谋属于共同犯罪,不管谁致他人死亡,均属犯罪既遂。故本题选B。
2.答案: 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条如下: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所以本题选D。
3.答案: ABCD
解析:
《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我国领域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具体包括:(1)领陆。(2)领水。(3)领空。以下两部分属于我国领土的延伸,适用我国刑法:其一是我国的船舶、飞机或其他航空器。其二是我国驻外使领馆。外国的使馆、领馆都在我国领土上,肯定首先适用我国法律,但是对于一些外交人员采取其他的处理办法,尤其是有外交豁免权的。所以答案选择ABCD。
4.答案: A
解析:B选项不是罚款而是罚金;C选项应当减轻或免除;D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5.答案: C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目的在于排除、制止不法侵害,所以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反击,而不能反击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亲友);正当防卫的强度需与侵害行为的强度需基本相适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也没有给不法侵害人带来重大损害。
本题张某到李某家大骂,李某的暴力反击行为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故本题正确答案选择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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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图小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