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起草测绘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规划、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管理全省基础测绘、地理省情监测以及其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地籍测绘规划,并按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三、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外省单位、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本省测绘监督管理,负责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组织监督查处全省性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四、负责管理全省测绘成果。管理测绘成果目录和副本汇交工作;监督管理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前提出成果利用意见,避免重复测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省级基础测绘成果提供和本省向境外组织、个人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审批。
五、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审核并根据授权公布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六、承担本省地图管理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地图市场,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七、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指导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组织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负责指导全省测绘标志保护工作;依法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标准、质量、计量和技术的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审批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议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的审批。
九、研究拟订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相关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
十、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人才规划、计划。组织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人才的培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省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实施。
十一、指导市(地)、县(市
机关处室
办公室
财务处
基础测绘处(综合统计办公室、技术监督处)
行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地图审查管理处(执法队)
科技处(国际合作处)
成果应用处(资料处)
人事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装备处)
直属机关党委(局工会、局团委、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局计划生育办公室)
纪检监察审计处
离退休干部处
产业发展处
直属单位
哈尔滨地图出版社
党组书记、副局长鲍英华 主持党组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局长朱杰 主持局行政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明晶 负责国有资产、后勤、信访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开明 负责科技、成果、产业、极地测绘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裴宝军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行业管理工作,协管数字城市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长邢京锁 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党委工作,协管产业发展工作。
工会主席胡秀琴 主管局工会工作,协管离退休干部工作。
副巡视员郝科铭 协管生产、技术、质量、综合统计工作及局职工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