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各招聘单位委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2775个岗位3793人,具体岗位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

  学习推荐: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图书教材 网校课程推荐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4月15日(含)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4月15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4月15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4月15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4月15日(含)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以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聘的岗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4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8.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4月18日10︰00—4月25日18︰00

  缴费时间:4月19日10︰00—4月26日18︰0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

  (二)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5月2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三)原则上考前一周开放准考证打印服务,具体时间以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内容为准。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 新疆事业单位相关阅读 ——

  考试公告 职位表 报名入口 准考证 试题真题

  

历年新疆事业单位职位表

年份历年职位表
20222022新疆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