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报名。

  1.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22日12:00至1月28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考职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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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22日14:00至1月29日18:00期间登录兵团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1月28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3. 报名确认。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4年1月30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办理网上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考录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

  4. 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为3:1(缴费确认人数:职位录用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职位录用计划。其中,南疆师市、边境团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五类以上地区团场职位,狱医、心理矫正等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残疾人职位,专业要求为法学类的行政执法类职位可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详见《职位表》。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将于2024年1月31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月3日18:00。被取消招录职位且不申请职位改报的报考者,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5. 打印准考证。确认缴费后,报考者应于2024年3月11日至3月17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录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B类和C类。兵团、师市机关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团场机关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申论C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范围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 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上述考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南疆职位、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4年4月中上旬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

  1. 资格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2. 职位调剂。无人报考或因报考者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信息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3.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并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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