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职位表

  为深入贯彻习 近 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实际,现将四川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2021年,我省计划新招募1428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具体岗位见附件1。

  附件:1.四川省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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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四川省尚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间为6月4日至10日17: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报考者登录报名页面后按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募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60662620、028-86740101。

  报名入口:2021年四川三支一扶考试报名入口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4日至11日17:00。6月4日至10日17:00期间,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10日17:00之后,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6月29日至7月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3日,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募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五)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于7月2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7月23日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相关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四川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中参加面试、符合岗位需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

  (七)体检: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脱贫户、零就业家庭优先、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相关网站公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九)签订协议:相关部门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十)岗前培训: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

  (十一)正式上岗(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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