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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重庆事业单位招聘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26日09:00—3月30日0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goin2024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准考证打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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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确需另外报名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另行通知。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包含结构化、无领导小组、现场答辩等面试方式)、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考)。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8)。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考生可在2024年4月下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笔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需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的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通知。考生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含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考)〕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专项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岗位,比例可为1:1),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面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面试人选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9)。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实操、案例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附件1的专业面试采取两种不同方式的,每种方式各占专业面试成绩的50%。专业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比例开考。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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