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具体报考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并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一)初级报考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二)中级报考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在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