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再比较面试成绩),并在马鞍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面试结束后的2日内)。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按实收取。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由两人以上组成),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要广泛听取意见并认真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总分从高到底的顺序递补一次。
(六)拟定聘用人选及公示
市教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将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在马鞍山教育信息网、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七)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
市教育局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核,经批准后签发“报到证”。新招聘教师凭“报到证”到接收学校报到。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本次招聘的教师不入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岗同酬,实行注册
管理,报市编办备案。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教育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科、教研室等部门科室负责人任组员。人事科负责具体实施招聘工作,纪委(监察室)负责招聘过程监督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5-2472786)。
本方案由马鞍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人:程言君、陈琳,咨询电话:0555-247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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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