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40%;《申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
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申论》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网及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卷环节后,按招聘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网站公告为准。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合成,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网及人才网公示5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
五、聘后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大学生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劳动合同,一个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以续签合同。聘期内由所在社区委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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