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事业单位交流群:67331820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分数相同的有该岗位职称者优先,均具有该岗位职称的职称高者优先,均无该岗位职称或职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不收费。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上述规定比例计算得出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公示。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依据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相同的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分数相同的有该岗位职称者优先,均具有该岗位职称的职称高者优先,均无该岗位职称或职称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由县人社局、县重点局集中组织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能力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违反录用纪律,弄虚作假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有不良记录的;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分数相同的面试高者优先,面试分数相同的有该岗位职称者优先,均具有该岗位职称的职称高者优先,均无该岗位职称或职称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拟聘用人员将在相关网上公示。
七、录用和待遇
(一)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二)待遇
档案等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待遇实行月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单位按县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和公积金)”,“五险”以月基本工资为基数按县现行的标准计算。月基本工资标准如下:
①3年以下工程管理经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3年及以上6年以下工程管理经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月基本工资3000元(不含绩效工资)。
②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经历且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或具有6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经历且有专科学历的,或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的,月基本工资3500元(不含绩效工资)。
③试用期内待遇为上述相应标准的80%。
八、要求
严肃考试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等人员将严肃查处。
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重点局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6678415(县监察局)。咨询电话: 6671050(县人社局), 6670667(县重点局)。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县重点局负责解释。有关信息请考生登陆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218.23.114.14:8000/ldbzj/)查询。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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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