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按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0701002001、0701002002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2012年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2月9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邮箱:rsc@tjmsa.gov.cn,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统一为:准考证号+职位代码+姓名+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
2.考生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请于2012年2月9日16: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三)的书面材料传真或邮寄至天津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到、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二)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时,须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和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样本附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2012年3月3日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登记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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