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2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4.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5. 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我局,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6、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www.msa.gov.cn)和深圳海事局(sz.msa.gov.cn)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7.深圳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人:魏海波,联系电话:0755-83797091、83797092;自动传真:0755-83797094,E-mail:weihaibo@sz.msa.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深圳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编:518032。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录公务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附件:点击下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
3.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
4.考察联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
二〇一二年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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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