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该公告发布后,立即以电话或电子邮件(面试确认单见附件3)的形式进行确认,确认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17:00,未按规定时间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2、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2年2月10日17: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传真或邮寄至浙江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邮寄地址:杭州市叶青兜路1号 浙江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310005 传真:0571-88372698
电子邮件:zjmsarjc@sina.com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杭州市叶青兜路1号海事大厦进行报到、验证、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不再补试。
2、考生报到、验证时,须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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