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一)2012年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考生见到本公告后于2012年2月13日17:00前通过E-mail发送《面试确认单》(样本见附件三)到电子邮箱gxmsarjc@vip.163.com,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二)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2年2月13日17: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三)传真或邮寄至广西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8号广西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530028 传真号:0771-5532825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广西海事局进行报到、验证、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不再补试。
(二)考生报到、验证时,须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5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体检后5日内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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