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本公告发布后,于2月10日17:00时前(节假日时间除外)将《面试确认单》(见附件三)传真至我局(传真电话:0532-86671176)或通过E-mail发送《面试确认单》到公告邮箱sdmsarj@sina.com中,同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电话:0532-86671179),我局也将组织人员与考生进行联系,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为放弃面试。请广大考生及时与我们联系,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请于2012年2月10日17:00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三)传真或邮寄至山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并通过电话与我们联系确认。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申明书》,即视为自动放弃,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进行报到、验证、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试。
2、考生报到、验证时,须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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