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江门海关,国考面试交流群:190933242
(三)留学回国人员
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复印件和驻外使领馆或者驻港澳办对国外学习经历的认证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人员
以其他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除需提供与社会在职人员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报考身份情况说明。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面试时,均须携带本通知要求寄送材料的相应原件。
(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色证件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四)材料(最好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江门海关人教处人事科,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海傍街43号;邮编:529071;
联系电话:0750-3263156,3263243
传真电话:0750-3263136。
(五)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四、请广大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注意安全。
六、请各位考生随时注意江门海关门户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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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