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考生应按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为考生本人,不得采取他人代为办理的方式进行,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2.请考生自行对照考生身份、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将材料按照相应顺序排列好。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面试时间:2012年2月22日—2012年2月25日,其中,上午0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20号海昆酒店。
各职位面试时间根据考生报考职位分别安排,面试时间以面试资格复审当天领取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在本通知公布后至2012年1月20日前以电话方式向我关进行面试确认,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14日前将本人亲笔签字的放弃面试申请原件(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放弃原因等)寄送至我关。
三、查看面试成绩及体检安排
参加面试的职位结束后的当天晚上,考生可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时另行通知)查看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同时可于第二天晚24:00后,考生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本人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原则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四舍五入),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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