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最高人民法院复试公告,国考面试交流群:190933242
提示: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8:00以前到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一区门口集合等候,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侯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8:50仍未到达侯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各职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见附表。
(五)复试内容
复试不划定考试范围,考生可根据自己所报考的职位做相应准备。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差额体检、考察人选。
个别岗位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时,可进入体检、考察;达不到平均分数的,不再进入体检、考察。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各职位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2、最高人民法院招录咨询电话:010-67556340、67556327 电子邮箱:diaopeichu@163.com
国家法官学院乘车咨询电话:010-67559014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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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