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依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总分相同的,按法律专业知识分数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选。对入围考生有关证件材料再次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予以取消拟聘资格,依据考试笔试成绩依序递补(笔试考试总分相同的,按法律专业知识分数高低排序)。
(五)考察、体检
对经资格复审初步合格人员依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总分相同的,按法律专业知识分数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入围人员,对拟聘入围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计划生育等。被考察人员在限期内提交个人原始密封档案、毕业证、准考证、身份证、政审表(可网上下载)等,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依据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总分相同的,按法律专业知识分数高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见县人事人才网等网站公告;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核定的标准收取,考生个人缴纳。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时间见公告)。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关中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试岗三个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县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入编、核定工资及工资拨付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含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关中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县委组织部、县政府法制办、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城关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对笔试、考察、体检、聘用结果等环节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替考及其他违纪者,经查属实,取消当年招聘资格,3年内不准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8—6522706 0558—6532701
临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0558—6402280 0558—6400833
监督电话:临泉县纪委(监察局):0558—6512247
附:临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关中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关中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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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