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3日
上午8:3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为语言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合成:
《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
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报考事业单位时,《职业能力测试》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成后总分加2分。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取得服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选聘生,每科笔试成绩加2分。
《职业能力测试》按40%、《专业基础知识》按60%,合成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三)面试:采取机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及潜能,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当天,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同组当天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按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基础知识分数高者优先。
(五)考核体检: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
(六)签约聘用:考核、体检、合格者,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一周。公示合格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社、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核资手续。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期三年,首次聘用含试用期一年,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准流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此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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