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9:00至3月15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安徽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考职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考用人主管单位负责解释。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1年3月17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11年3月1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3月20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1年4月6日至4月8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1年4月10日上午8:00-下午6: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合肥市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8楼),由市考录办工作人员审核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其他事宜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方可开考。但是,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法院、检察院要求法律专业本科以上资格条件的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也可按3:1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2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1、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其它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市公安局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A卷;县(市、区)、乡镇机关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B卷。
2、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3、具体职位笔试科目除《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外,详见《合肥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供报考人员查询。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1年4月1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4:30——17:00 《申论》或《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合肥市。
(四)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4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按所报考职位,送合肥市公务员局审核(地址:市政务区政务大楼B座708房间)。审核时,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②父母任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③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民委关于其民族情况和公安部门关于其与父母血亲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根据笔试成绩,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设定为50分。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按市以下分数线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以下简称笔试达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