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6〕1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全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具体为:
(一)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聘、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
(二)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聘用在岗教师;
(三)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人员。
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范围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时间安排
1.各县区初审机构注册时间安排
各初审机构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请各县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各环节时间,并在系统中进行设置。包含申请人网上申请、学校审查、县区级初审等流程。
2.市直各学校注册时间安排
市直各学校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11月12日17时;学校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
请市直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并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申请人注册材料及《亳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注册条件
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包括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
(一)首次注册的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定期注册合格的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三)暂缓注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四)注册不合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四、注册机构
各县区教育局按照教师管理权限,负责本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负责辖区内所属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市直各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由市教育局负责。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五、注册程序
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程序如下:
(一)本人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选择注册机构、填写注册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注册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点击“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功能中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记录。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注意事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预览(下载)定期注册申请表。
定期注册报名的详细操作流程,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下载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63/a6776592726061.html。
(二)学校审查。申请人所在的任教学校负责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统一报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近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6.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第1、2、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重新申请定期注册的,应当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三)县级初审。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并提出“合格”“暂缓注册”或“不合格”的初审注册结论建议。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并提出初审注册结论建议。初审注册结论要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四)市级复核。市教育局对辖区内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复核。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应在公示结束后,于11月20日前将《亳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初审注册结论表》盖印纸质文本1份及EXCEL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组织干部人事科复核。
(五)省级终审。省教育厅对全省教师注册数据进行终审。
(六)注册完成。按照教师管理权限,教育行政部门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同时在《教师资格证书》上体现注册结论。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要结合实际,在全市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及时发布注册通知或公告,切实做好本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注册工作平稳有序。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要在工作启动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准确填写公示信息,设置定期注册计划,安排确认点。
(二)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及市直各学校要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宣传工作,规范开展注册工作,把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的注册对象,避免错过注册时间。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以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定期注册问题”,并对照处理。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三)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及市直各学校要严格依法开展注册工作,在定期注册中,各县区、各学校要做好教师资格证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定期注册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注册等行为,市教育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要加强对“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安全。
联系电话:5125026。
亳州市教育局
2026年10月8日
原文标题: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亳州市教育局(原链接MD5:472ca690d184ac10bc6c85b0797111f1)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6/1009/3288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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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