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巢湖学院是安徽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合肥市巢湖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创建于1977年,前身是巢湖师范专科学校。200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巢湖学院。2019年10月,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4年2月,获批重点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2个,省级教科研团队30个。
为推进学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形成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突出电子信息办学特色,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巢湖学院继续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领军人才(团队)及博士。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精准引才、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含学校重点发展学科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能够积极融入学科团队,共谋发展。
(二)岗位条件
1.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技主体岗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分类及待遇
(一)人才分类及条件要求
1.领军人才(团队):对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2025年)C类及以上人才,或由省C类及以上人才领衔的科研团队(以博士为主体组成),可实行“一事一议”。
2.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具有副高职称的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5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
(1)A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
①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至少5篇,其中中科院分区一区论文不少于1篇,或中科院分区二区论文不少于2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至少3篇;学校重点发展学科专业发表一类期刊论文至少4篇,其中中科院分区二区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②主持二类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③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1项;学校重点发展学科专业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1项。
(2)B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
①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至少4篇,其中中科院分区二区论文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至少2篇;学校重点发展学科专业发表一类期刊论文至少3篇);
②主持三类纵向科研项目至少1项(主要指教育部等部委研究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③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8名)或二等奖(前5名)或三等奖(第1名)1项;学校重点发展学科专业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8名)或二等奖(前5名)或三等奖(前3名)1项。
(3)C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
①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至少3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学校重点发展学科专业发表一类期刊论文至少2篇);
②主持三类纵向科研项目至少1项(非学校资助项目);
③获二类科研奖励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1项。
(二)业绩成果的补充说明
业绩成果应为近5年取得。业绩成果相关等级、类别依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附件2)文件执行,其中科研奖励应为政府类奖励。在同行专家公认的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可适当减少论文数量要求。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高水平会议论文,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可纳入业绩条件。条件中涉及“以上”的,均包含本级。
(三)引进待遇
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各类待遇,根据应聘者的业绩予以确定,详询人事处姜老师或者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五、选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者应将报名表(附件3)同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和二级学院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或职称+应聘学院+专业方向+姓名”。应聘者与学校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时主动说明,不得瞒报、漏报。
(二)资格审查
二级学院会同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通知应聘者考核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及心理测评
参加考核的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证书、证件、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学校保留事后核查的权利,一经发现不实,取消聘用资格。二级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不少于5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主要为试讲和面试。考核通过人选须参加心理测评。
(四)考察
人事处会同二级学院对考核通过人员进行考察,严格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五)学校研究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选,提请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报到
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到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在取得学位后(自学位证书载明日期起)30日内来校报到。非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其他高层次人才须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果由学校统一领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高层次人才协议书。
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能提供所需材料的;
2.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的;
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察不合格的;
5.其它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的。
六、联系方式
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人事处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1号巢湖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姜老师,电话:0551-82362063,13955151220
邮 箱:rszp@chu.edu.cn
邮件主题: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或职称+应聘学院+专业方向+姓名
附件2:《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pdf
原文标题:巢湖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巢湖学院(原链接MD5:3cd171d91f10134265511a92aa4499a7)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6/0413/3228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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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