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表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教师考试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2026年上半年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03-31 17:34 来源: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宿州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宿州市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宿州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宿州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宿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宿州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市普通高等学校且户籍在宿州市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宿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宿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宿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宿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宿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宿州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宿州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公告发布渠道等信息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安徽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栏目查看。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相关页面查看(https://bm.cltt.org)。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4月7日至4月20日17时(本批次只受理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

      第二批次:6月15日至6月29日17时。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6月15日至6月29日17时的时间段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上传网办材料、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注意: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查看。

      4.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二)线上确认

      为方便群众,宿州市教育体育局2026年上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线上确认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线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截止时间和所需提交材料,请参照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1.线上确认时间:第一批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27日17时;第二批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时。

      特别提醒: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请申请人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为使线上确认工作更加高效,申请人需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电话畅通。

      2.线上确认申请人须上传如下材料的PDF版,单项材料大小不超过500KB:

      (1) 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户口簿原件扫描件(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正反面)。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6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扫描件。

      ④驻宿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上传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宿州市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 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

      ①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报名时需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符合宿州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⑤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须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务必在系统中完成补充学历操作,如未及时补充学历信息或补充的学历经认定机构审核不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将不提供证书在线查询服务。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证书原件。

      (4)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无需提供。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5)须上传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面均需上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第一批次认定体检结论可用于第二批次认定)。

      (6)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通过系统在线上传。

      (7)“皖事通”APP上已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事项网上办理,申请人可以在“皖事通”APP上提前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上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线上确认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经个人申请,由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可到现场确认,时间和线上确认时间相同。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将发布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时申请证书邮寄的将通过中国邮政邮寄,邮费到付。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按照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体检时间、地点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体检须根据本人拟报名的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要求进行体检。

      (一)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体检时间:

      2026年4月1日-4月20日(第一次网报)

      2026年6月8日-6月29日(第二次网报)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体检地点:

      宿州市立医院健康体检中心(0557-3042231)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刘主任:15805575136)

      宿州市中医院(魏主任:18955727826)

      泗县中医院(马主任:0557-3580505)

      泗县人民医院(刘主任:19155775120)

      灵璧县人民医院(张主任:13956852220 0557-6081421)

      砀山县人民医院(李主任:0557-8037176)

      萧县人民医院(李主任:0557-5122301)

      (三)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选择其中一所医院参加体检,指定体检单位免费提供《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双面打印),将表格前四行内容填写完整,贴上本人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

      2.体检完成后,体检表交给医院,在医院规定时间内及时取回体检结果,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申请人应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六、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并关注线上审核结果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线上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557—3929059。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区市教育体育局窗口。

      附件: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pdf

      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pdf

      4.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docx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

      原文标题:宿州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原链接MD5:bcc78affee3c38930f366d1a020b8f28)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6/0331/3220432.html

      ——相关阅读——
      辅导课程--2025教师资格考试网络课程|图书资料|面授课程

      招考信息--202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普通话测试报名公告

      考试相关--2025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备考资料--历年教师资格笔试试题及解析|面试试题及解析

      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教师招考网(https://ah.huatu.com/jiaoshi/)安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https://ah.huatu.com/jiaoshi/zige/)

    (编辑:苗苗)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2024安徽教师招聘职位表查询
    历年安徽教师招聘考试职位及分数线匹配查询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招考头条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职位 咨询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蜀ICP备2023044056号-2 川公网安备5101800200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