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我省将正式启用国家医学考试报名线上审核辅助子系统。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医学人文部分启用修订后的考试大纲。为确保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马鞍山考点报名和现场审核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29日10时至2026年2月11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根据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上网报名,不接受跨考点报名,逾期无法补报。
(二)报名条件:具体报名资格及相关信息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学考试网、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等网站。
(三)材料上传:2026年安徽考区将采用线上上传电子照片等报名材料的方式。考生须在国家医学考试网填写个人信息(军队考生须使用身份证号报名,并如实选择个人身份类别,规范填写相应证件编号,以免影响参加军事考试),考区选择“安徽”,提交报考信息后,页面将直接跳转至“国家医学考试(安徽)考生服务系统”,按页面提示进行账号激活,按照“在线审核系统考生材料上传指南”(附件1),上传考试报名材料图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
(四)2025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6年仍需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按时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费(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类别除外)。
二、现场审核点的设立
现场审核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至3月4日(县区截止至3月6日),考点审核时间为3月9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县区现场审核通知。
全市共设4个现场审核点,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信息确认等工作。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网报上传材料清单(附件2)中原件和《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等,到工作单位所辖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含个人照片),确保真实、准确、有效,确认无误后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和《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7)中签字。现场审核时考生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再进行修改。
(一)市区现场审核点
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地址: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环保大厦11楼1103室。受理花山区、雨山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区所辖考生。咨询电话:0555-2366061。
(二)各县区现场审核点
1.含山县现场审核点。设在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地址:含山县环峰镇褒禅山路南侧人口大厦医政股504室,受理含山县所辖考生。咨询电话:0555-4335011。
2.和县现场审核点。设在和县卫生健康委,地址:和县历阳镇财苑大厦医政股606室,受理和县、郑蒲港新区所辖考生。咨询电话:0555-5324152。
3.当涂县现场审核点。设在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地址:当涂县姑孰镇黄池路组织人事股603室,受理当涂县(含原示范园区管辖范围)、博望区所辖考生。咨询电话:0555-6720601。
三、现场确认和审核时间安排
(一)现场审核
1.市区现场审核时段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审核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2月27日上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紧急救援中心、市中心血站。
2月27日下午: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市中医院。
2月28日上午:市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
2月28日下午:十七冶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3月2日-3月3日上午:花山区、市慈湖高新区所属辖区内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
3月3日下午-3月4日:雨山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辖区内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
2.含山县、和县、当涂县于3月6日前完成现场审核,并将审核材料报医师资格考试马鞍山考点。具体时段由各县卫生健康委自行安排。
(二)考点审核
3月9日:考点对含山县、和县、当涂县现场审核点上报的报名材料进行考点审核。
四、现场审核考生需提供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报名点或考点现场审核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3.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7)。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往来大陆通行证(仅限港、澳、台考生)、护照(仅限外籍考生)。军队考生(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官)、军队学员等)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5.毕业证书。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教育部批准设置医学类专业学校名录上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经教育部和卫生部同意设置专业的批文。
6.学位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
7.其他需要补充的学历证明。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办学批文、招生花名册、跨省招生计划等他学历佐证材料(根据考点、报名点要求)。
8.试用期合格证明原件。上传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与报考类别一致的近1年(截止到网报之日起满一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一年补充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4),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机构无同类别执业医师带教时由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带教的,须在《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上加盖带教老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公章。
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含中医)备案证副本盖章版复印件。须上传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复印件)。
10.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5)。其中《医师执业证书》信息须将所有执业注册记录完整上传。如存在换证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注册时间需符合年限要求)。《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一份。
11.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交《202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6)加盖试用机构公章后原件上传。
12.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上传《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13.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军队医院诊疗范围的说明。
14.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15.提交试用期期间工资流水或缴纳社保材料。
五、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阶段缴费方式。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将于全省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开放,预计缴费时间段为2026年4月13日10时至4月26日24时;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合格者,再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时间段为成绩公布后15日内,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无法补缴费。
(二)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卫生健康部门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5〕379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国医考发〔2016〕88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认证〔2017〕9号),我省医师资格考试费收取如下:
1.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卫、中医类别为219元/人;口腔类别为269元/人。
2.医学综合笔试费。医学综合笔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3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18元/人。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按照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用的标准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线上资格审核三个环节。现场确认是对已完成网上报名及资料上传的考生进行纸质资料与线上信息的比对核验,不接受补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信息经签字确认后不再进行修改。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含线上资料上传、现场确认材料提交环节)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三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均按照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三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进行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考生报名服务。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报考的材料准备、线上信息填报及资料上传的指导、初审工作,督促考生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资料上传及现场确认。考生报考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其所在医疗机构负责,严禁挂靠报考。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卫生机构,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考生做好考试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考生报名审核工作。报名点需严格核对考生纸质资料与线上上传资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完成现场确认核验。现场确认时需严格落实签字负责制,签署纸质核对确认表,确保审核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形成“事前责任安排到位、事中责任落实到位、事后责任追查到位”的工作机制。发现违反审核规定和程序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八、其他
请各单位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广大考生,并继续密切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及省、市卫生健康委官网通知公告内容。
附件5.安徽省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docx
附件6.202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原文标题:马鞍山市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链接MD5:dea6349618cf1fc627ddaa875c7079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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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