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某公立医院精神科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应聘者户籍所在地不限,年龄要求:公开招聘中年龄要求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1月2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4、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8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在仔细阅读本公告后,请将报名材料投递至3788566835@qq.com进行报名(法定假日期间正常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
《报名表》(附件1)、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如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
(4)资格初审:通过线上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5)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审核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后签字)、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选拔方式
采取标准化面试+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真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不超过两次。
五、用工形式:岗位外包制用工。
六、待遇
(一)试用期:
岗位外包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
(二)试用期结束待遇:
①护士岗:应发工资2500元/月+其他(科室效益、夜班费、加班费、餐补、交通费等)。
②护理工岗:应发工资3000元/月+夜班补助(40元/天)。
(3)参加工会会员,每月缴纳工会会费的,享受一定节日福利。
(三)社会保险:
满足参保年龄的按蚌埠市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七、报名咨询电话:
1、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0552-2566698(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非工作日值班(法定节假日):黄老师18055220340。
原文标题:蚌埠市某公立医院精神科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友来安徽医护招聘(原链接MD5:cdcb4724c0d08cb4b722054ee6fcb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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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