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精神,现将歙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歙县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歙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歙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歙县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四)驻歙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歙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歙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机构与时间安排
(一)认定机构
歙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6519750。
(二)时间安排
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符合歙县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9月14日至9月25日17时;
2.体检时间:9月15日至10月31日;
3.现场确认时间:11月6日至11月8日。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9月14日至9月25日17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1)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2)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4)严格按照网页上的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电子照片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格式,小于190K,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不要求与考试报名时为同版)。
(5)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时应选择“歙县教育局”。
(二)体检安排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体检时间内自行前往歙县教育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体检表见附件,双面打印,并在表中粘贴相片处粘贴上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网上申报提供的白底电子相片同版)。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表上的照片和体检结论处均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当前认定批次有效),不符要求的体检表一律不予受理。
本次申请在歙县教育局认定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到歙县教育局指定的歙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为9月15日至10月31日(地址:歙县人民医院6号楼三楼体检部,联系电话:0559-6530708)。
申请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和《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歙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7:30开始,9:30停止抽血,要求空腹;下午不安排体检)。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歙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请人应于11月6日-11月8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前往歙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地址:歙县徽城镇大华路6号大华新村7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驻歙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歙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见附件)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在照片处和体检结果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申报提供的白底电子相片及体检表相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后六位,字迹要求工整清晰,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四)审查认定
歙县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结论,并通过歙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官网进行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颁发证书
经歙县教育局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予以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将通过歙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告,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歙县教育局领取。
需要以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在网上报名阶段正确填写详细收件地址,以便工作人员将《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申请表》邮寄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纳入免试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七)申请人在申报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告等,知悉认定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员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本人承担。申请人员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或本公告未尽事宜,可直接向歙县教育局进行电话或现场咨询。
(八)整个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所有环节涉及的事项将通过歙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歙县教育”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各位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并严格按照歙县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要求操作。
歙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官方网址:https://www.ahshx.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269?type=4&catId=6719037&action=list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初中、小学).docx
歙县教育局
2024年9月13日
原文标题:歙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歙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fa5552d52600b59433cdb94c4de406c8)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4/0913/2929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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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