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事业编考试网为您发布2024上半年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同步事业单位招聘网信息:2024事业编。更多关于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公告,2024上半年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安徽事业编的信息内容,请关注安徽事业编考试网以及安徽华图,值得信赖!
2024上半年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近期,部分省份陆续确定了2024事业单位联考的考试时间。截至目前,贵州、云南、海南、上海、黑龙江、辽宁、广西等地,确定了考试时间为3月30日。按以往参考全国联考省份可知,安徽均有参考全国联考。而安徽省也有相关信息表明,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或为3月30日!华图教育将同步官方事业单位招聘网开通2024年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查询入口,有需要的考生可从下方链接进入查询。
来看一张图
▼▼▼
从上图分析,安徽省的事业单位联考,并不是所有地市和区县都会参加,部分地区会进行单招,所以初次参加安徽事业单位的“萌新”考生,可千万别弄错了考试。
为方便考生更好的了解联考和单招,小编在此汇总整理一下二者的区别。
★全国事业单位多省联考
⑴考试时间和次数:一年考2次,一般分别为上半年3-5月和下半年8-10月左右考试。
⑵考试内容和形式: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多省份统一考;考试科目为职测和综应,考试科目分为ABCDE类综合管理A类、社会科学专技B类、自然科学专技C类、中小学教师D类、医疗卫生E类。
⑶招聘公告:各省发布联考公告时间不同,但考试时间一致,一般在各省的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事业单位单招
⑴考试时间和次数:一年有多次考试机会,具体看各地公告,时间不固定,通常单位什么时候缺人就什么时候招。
⑵考试内容和形式:考试内容、考试时间由用人单位自定;一般职测、公基、综应等其中一科或两科,再加专业科目,专业科目是岗位要求对应的专业知识,如医学岗的专业科目考医学基础知识,教师岗考教基等。
⑶招聘公告:事业单位的招考公告一般在各地的政府网站会发布。
以上是事业单位联考和单招的一些区别,仅供大家备考参考。
2024年安徽事业单位考试 | |
考试公告 | 2024安徽事业单位联考公告汇总 |
职位表 | 2024安徽事业单位联考职位表 |
考试大纲 | 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大纲 |
专业分类 | 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专业分类 |
报名/缴费入口 | 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
准考证打印入口 | 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
成绩查询入口 | 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成绩查询 |
成绩排名 | 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成绩排名 |
资格复审 | 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复审 |
面试公告 | 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公告 |
可收藏本页哦~
更多有关于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公告、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的信息,请关注下方专题或安徽华图教育官方网站!
2024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专题>>>https://ah.huatu.com/zt/ahsygg/
【课程推荐】
以上是2024上半年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公告,2024上半年安徽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继续查看:事业单位招聘网、安徽事业编考试网及安徽华图。
2023年相关考试试题:
????
包括食品安全标准在内的任何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制定,必然建立在“可标准化程度”这一概念基础上。这是为研究某领域是否适合以单一标准进行一体化治理所创造的分析工具,其含义是指“管制者在事前能否以适当的成本识别被管制行为的类型及其后果,以便更有效地进行统一执法”。________某领域风险类型单一,致害原理相同,________致害性呈匀质化分布,表明其可标准化程度较高,反之,则较低。风险行为的可标准化程度高低决定了其是否适合以“一刀切”的强制性标准进行一体化治理。
??
对于可标准化程度较高的食品风险而言,理想意义上的立法设计应通过全面风险评估,以社会总风险最小化为目标,设定“社会最优”的食品安全标准,并交由行政机关统一实施。作为实施层面的“查漏机制”,私法仅在食品安全标准未被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民事诉讼发挥私人监控优势及其责任威慑效果,督促行为人积极遵守既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在这样的公私法合作框架下,遵守食品安全标准的事实将作为免除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也将在私法上得到直接评价。因为“社会最优”标准的设定已经过全面权衡和通盘考虑,并选取了社会可接受的最佳标准。
??
由于食品风险本身的特殊性,理想意义上的“社会最优”标准固然不是零风险标准,但该标准的设定必然经过全面风险评估和收益权衡。正如社会最优的农药残留标准仍有剩余风险,但若执行零残留标准,人类将面临更严重的食物短缺风险,因而该标准的制定需要全面权衡农药残留的致害成本和农药带来的农作物增产收益。这背后是一种社会总成本与总收益的权衡。符合社会最优标准的食品固然仍可能致害,但此种加害行为已不具有法律上的可归责性,这是人类追求社会总体福利最大化而必须承受的副产品。
??
如此看来,法学家们显然是基于理想意义上的立法设计才形成了这样的认识,我国现有且未来将要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均属社会最优标准。但实际上,参与立法的学者可能过于自信。社会最优标准属于纯粹的专业技术判断,用经济学术语表述,即“社会总成本最小化”的标准——其在风险行为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达到。通俗地讲,当再提高一个单位的食品安全标准将会增加社会总成本时,便达到了社会最优标准。由于社会最优标准的等级和精准度要求极高,现实中多数食品安全标准都难以企及。这一方面是因为食品风险可标准化程度的制约,另一方面是因为工业化时代的食品安全风险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给科学上的因果关系判断提出了极大挑战,设定食品安全标准所依赖的风险评估和成本—收益衡量也因此面临技术上的不确定性。当技术理性无法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时,标准制定者的政策决断和抽象价值判断就变得不可或缺。因此,现实世界中的食品安全标准注定是一个兼具技术性和政策性的双重判断。尤其是在各类产业政策导向和利益集团博弈条件下,具有利益分配效果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更是难以达到所谓“社会最优”的目标。
A.便于管制者用适当的成本识别与管制
B.是制定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基础
C.运用得当有利于有效进行统一执法
D.便于管制者控制风险产生的后果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章,将选项与原文一一对应。
第二步,辨析选项。A选项对应“管制者在事前能否以适当的成本识别被管制行为的类型及其后果,以便更有效地进行统一执法”,表示如果管理者可以通过适当的标准识别被管制行为的类型及其后果,则有利于统一有效执法,而“可标准化程度”本身并不能“便于管理者用适当的成本识别与管制”,不符合文意。B选项对应“包括食品安全标准在内的任何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制定,必然建立在可标准化程度这一概念基础上”,符合文意。C选项对应“其含义是指管制者在事前能否以适当的成本识别被管制行为的类型及其后果,以便更有效地进行统一执法”,符合文意。D选项对应“对于可标准化程度较高的食品风险而言,理想意义上的立法设计应通过全面风险评估,以社会总风险最小化为目标”,符合文意。
因此,选择A选项。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