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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到银行贷款 会计分录

    2023-09-27 11:28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收到银行贷款会计分录

      企业向银行贷款,一般涉及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两种形式。收到银行贷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短期借款:

      1、收到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期末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归还短期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归还已经预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或者

      借:财务费用(利息没有预提,直接支付)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4、归还短期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收到长期借款:

      1、收到长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2、期末计提长期借款利息: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

      在建工程(资本化的利息)

      财务费用(费用化的利息)

      贷:应付利息(到期还本,按期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3、分期支付长期借款的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4、归还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编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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