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银行贷款 会计分录
2023-09-27 11:28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收到银行贷款会计分录
企业向银行贷款,一般涉及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两种形式。收到银行贷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短期借款:
1、收到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期末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归还短期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归还已经预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或者
借:财务费用(利息没有预提,直接支付)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4、归还短期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收到长期借款:
1、收到长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2、期末计提长期借款利息: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
在建工程(资本化的利息)
财务费用(费用化的利息)
贷:应付利息(到期还本,按期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3、分期支付长期借款的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4、归还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编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