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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潘集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安徽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潘集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分为两段: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1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淮南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21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淮南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潘集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公告发布网址详见《潘集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附件一)。
二、认定范围对象
潘集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潘集区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潘集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潘集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潘集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潘集区内就读学校的,其中专升本仅限于申报小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下同);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潘集区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潘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潘集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潘集区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潘集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潘集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潘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潘集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潘集区教育体育局受理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潘集区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淮南市潘集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两段:4月10日至4月21日17时;6月12日至6月21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到指定的其中一所医院体检。申请人体检指定的医院价格见《潘集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指定医院价格目录》(附件2)。体检时间分两个时间段进行,2023年4月10日至5月12日为第一次认定体检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22日为第二次认定体检时间。体检人员需自行选择前往体检医院,不统一安排。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次为2023年5月17-19日,第二次为2023年6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地点:潘集区田集街道政务新区民生大厦10楼1028办公室,联系电话0554-2796776。
2.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潘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淮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4)。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体检表必须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医院公章要压盖部分照片),体检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结束后,将拟通过人员名单报请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2023年8月1日-3日,潘集区教育局向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到潘集区教育局1028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他人代领的,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潘集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xlsx
附件2:潘集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价格目录.doc
潘集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潘集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3204bb8ed9104285105437915fe77f10)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3/0411/2590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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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子贤)